离退休老师:大家好!
为落实《北京服装学院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金管理办法》,切实解决老同志的实际困难,学校即将开始受理2021年度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申报工作。
请离退休老师根据《北京服装学院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金管理办法》要求,整理好本人符合条件的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在医院(医保定点医院)看病的单据,填写好《北京服装学院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金申请表》。将整理好的单据和填写完整的申请表交到离退休工作处办公室,离退休工作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将按照《办法》规定发放困难补助金。
受理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5日
请相互转告,谢谢!
注:《申请表》填写后交到离退处办公室,或将电子版发到离退休工作处邮箱,在家不方便填写的老师可到办公室现场填写。
负责人:肖贺奎
联系电话:64288319
离退处邮箱:LTC@bift.edu.cn
附件1:北京服装学院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金管理办法
附件2:北京服装学院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金申请表
离退休工作处
2021年9月16日
附件1:
北京服装学院离退休人员困难补助金管理办法
一、享受大病困难补助金的范围
限定在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单据及诊断证明,包括:
1.离退休人员在本人医保范围内就医,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用药及治疗时产生的自付部分。
2.离退休人员在本人医保范围内就医,经医院及本人同意,因病情需要所产生的自付药品费、自付材料费、自付检查项目、自付治疗项目。
二、不享受大病困难补助金的范围
1.未在本人医保范围内就医所产生的所有医药费。
2.在本人医保范围内就医期间,未经医院同意自行购买的各类药品费用。
3.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餐费、空调费、床位超标费、护工费、救护车费、镶牙(含种牙、牙套)、滋补药费等其他费用。
4.不在医保范围内的伤害和疾病所发生的医药费用。
三、大病困难补助金的补助标准
1.离退休人员医药费自付部分支出一年内累计未超过本人当年一个月工资收入时,由个人承担;超过本人当年一个月工资收入时,超过部分可申请大病困难补助金。工资收入以本人当年10月份工资单的“收入合计”项减去“补发款”、“其他收入”后的金额为准;去世人员以去世时当月工资单的“收入合计”项减去“补发款”、“其他收入”后的金额为准。
2.离退休人员申请大病困难补助金时,补助比例为医药费自付部分的30%。
3.申请人每年获得大病困难补助金总额不超过8000元。
四、大病困难补助金的发放办法
1.大病困难补助金原则上每年发放一次,每年10月份办理当年年度的大病困难补助金的申请和审批。需要办理的人员,请于当年10月30日前向离退休工作处递交《北京服装学院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金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票据。逾期未上交者,视为自动放弃。
2.离退休工作处将会同校医室对离退休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补助建议。
3.召开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金发放评审工作会,根据申请人的具体情况和经费情况核定补助人员及金额。
4.经过困难补助金评审工作会确认的困难人员和困难补助金,会发放在当月离退休人员的卡内。
附件2:
北京服装学院离退休人员大病困难补助金申请表
申请人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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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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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月工资收入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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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大病困难补助金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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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患疾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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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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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年度医药费个人自付情况 (附相关票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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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付一金额 |
元 |
自付二金额 |
元 |
自付总合计 |
元 |
医药费单据数量 |
张 |
申请人签字 |
代理人签字 |